中国秦汉时期统治阶级“丞”权力象征印章印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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玺始出于周,到了秦朝才有玺和印之分,皇帝用的印叫玺,而臣民所用只能称为印。不同时代,对玺、印、章的使用范围不一。根据《通典》所载:“又三代之制,人臣皆以金玉为印,龙虎钮,唯所好也。……秦以印称玺,以玉,不通臣下……齐,……并依秦汉之制。皇太子诸王金玺,皆龟钮。公侯五等金章……光禄大夫、卿……四品五品将军,皆银章。尚书令、仆射……诸州刺史,皆铜印。”可见,“玺”是帝后以及诸侯王所用,臣下则根据实际地位称“章”、称“印”。
《礼制·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侯,天子之卿视伯,天子之大夫视子男,天子之元士视附庸。
不论封地大小,有封地者一律称为“君”,而爵位决定于封地的大小,侯爵之位只是上五爵中的第二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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