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專利爭訟的審理更有效率且值得信賴 沈宗原律師 紀佩君專利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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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讓專利爭訟的審理更有效率且值得信賴 沈宗原律師 紀佩君專利師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於112年2月15日經三讀通過修法,同年8月30日施行,目的係為建構專業、妥適及迅速審理智慧財產案件之訴訟制度,保障智慧財產及其相關權益。本次修法透過實務發展累積的案例,彙整各界意見,針對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等方向,增訂36條、修正41條,規範密度較原來僅41條大幅增加,是本法施行十餘年來最大幅度修法變革,重點包含(一)完備營業秘密訴訟保護—侵害營業秘密案件均由智商法院審理,以各項措施強化訴訟中營業秘密之保護;(二)智慧財產案件集中審理—引進審理計畫制度;(三)擴大採行強制律師代理;(四)擴大專家參與審判—引進查證制度與專家證人制度;(五)紛爭解決一次性、避免裁判歧異—建立司法與行政資訊交流制度;(六)促進審理效能—技審官報告書將更公開透明;(七)增進科技設備審理、司法E化升級;(八)增訂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讓被害人更能積極捍衛權益;(九)解決實務爭議,修正「更正再抗辯」制度及「附帶民事訴訟程序」等規定,強化訴訟之紛爭解決機能。
本課程評析「更正再抗辯」之處理方式、特定案件再審限制、資訊交流制度、闡明義務與心證公開等面向,並說明以往訴訟實務中之實例,及修法後律師在訴訟上可以提供哪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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