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治家格言 | 酒色財氣君莫沾-第11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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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治家格言 | 酒色財氣君莫沾-第11集

親愛的聽眾朋友們大家好,今天想要和您分享的文章題目是:酒色財氣君莫沾。

我們繼續學習《朱子治家格言》中的經文:「莫貪意外之財,莫飲過量之酒。」不貪圖不屬於自己的意外之財,飲酒不要過量。
我們看到「財」,人一生不可能不積累財富,因為有了財富,自己和家庭的生活所需才有著落。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自己努力是一方面,在哪個行業賺錢是「緣」,「因」是財布施,得財富是「果」,人懂得積功累德,他就有財富的真因。
很多人也努力賺錢,但賺到的非常有限,是因為他命中沒有種下財富的因。種廣結善緣的因,才能遇到好緣,遇到人生的貴人。所以,凡事都不離因、緣、果這個自然法則。
人要怎麼做才能擁有財富?春秋時期的范蠡,給我們作出了最好的證明。越王勾踐復國最大的功臣就是范蠡,他很會識人,了解勾踐是一個可以共患難,不可以同富貴的人,就辭官帶著家人離開,隱姓埋名做生意去了。
范蠡做生意不久就發財了,他把賺到的錢都布施掉,又從小生意做起。又發財,又布施,歷史中記載他「三聚財,三散財」,所以後人封他為財神,因為他明白創造財富的真因,就是財布施得財富。
《論語》說:「君子不器」,范蠡可以做大臣,也可以做成功的商人。君子只要學到了做人做事的原理原則,他對社會產生的作用是不被侷限的,無論他是什麼角色,從事哪個行業,都能做的非常出色。
我們明白了這個道理,就不要做守財奴,因為積財喪道,有傷自己的道義和福分。經典中說,「財為五家共有」,水、火、小偷、貪官污吏和不肖子孫,這些因素都會讓我們的財富減損。所以吝嗇之人,容易生敗家子。
老祖宗告訴我們,財是通貨,要像水一樣流動,「有水斯有財」。水不流動就會發臭,所以賺錢靠機會,花錢靠智慧。合理用財,就能給自己和後代子孫積厚福。
《易經》乾卦提到,「利者,義之和也。利物,足以和義」。義跟利是分不開的,假如這個利是不義的,就叫刀頭舐蜜。所以不要只看眼前的小利而急功近利,忽略了對下一代的教育。「義」是恰當、合宜的意思,一定是做法得當,才能真正得到利。什麼是真正的利?「利」是從利益萬物而來的,合於道義的,才是真正的利。
人如果違背道義,就會給自己和子孫後代招禍,《太上感應篇》說:「取非義之財者,譬如漏脯救飢,鴆酒止渴」。「取非義之財」就是這裡講的「意外之財」,「脯」是豬肉,「漏脯」就是把豬肉放在屋簷下,水滴在肉上面泡隔夜,它就變成了劇毒。「鴆」是一種有毒的鳥類,牠的羽毛泡在酒裡有劇毒。
古人的這些比喻是想讓我們覺醒,貪非義之財的人,就像吃漏脯充飢,喝鴆酒止渴,即使吃飽喝足了,遲早也會毒發身亡。
還有,貪會招禍,「貪」字和「貧」字的寫法很接近,這是告訴我們,人只要起了貪念,慢慢就貧窮了;不貪,福報才能現前。
「楊震四知」的故事就是如此。楊震是東漢名臣,他曾經提拔過一個叫王密的人,有一次王密剛好經過楊震當官的地方,為了對楊震表示答謝,王密趁夜拿上十斤黃金要送給楊震。
結果楊震說:「我了解你,你怎麼不了解我呢?」
王密說:「現在是晚上,沒有人看到。」
楊震說:「天知、神知、你知、我知,怎麼會沒有人知道呢?」於是王密帶上金子羞愧的離開了。所以楊家的堂號叫「四知堂」,楊震不貪財,不受賄,後世子孫的福報就大,四代人都是皇帝的老師。楊震的兒子秉、孫子賜、曾孫彪都做到了三公的位置。
楊震的故事啟發我們,命運和福報都掌握在自己手上,不應該活在貪求和無畏的擔心中。有真德行、真智慧的人,不僅能掌握好自己的命運,還能掌握好後代子孫的命運。
再講到「莫飲過量之酒」。「莫」字意在勸我們這件事不可以做,我們學習聖教,要有智慧判斷是非、善惡、利害。親近對自己有利的;避開對自己有害的,這是知好歹,知利害。
假如飲酒沒有節制,人就不理智了,會傷害自己的身體,有很多疾病都是因為飲酒過量而誘發出來的。喝醉酒、說錯話,醜態百出,可能一生的名節就毀掉了;有的人不勝酒力,醉倒在路邊,尤其在天氣非常寒冷的時候,很多人因此喪命,家人也抱憾終身;還有酒駕,不只傷害了自己,還危及了他人的生命安全。
除了自己不要飲酒過度,也要勸別人有節度,最好不喝。大家聚會,絕對不能讓開車的人喝酒,這是我們的本分、責任。也要教育晚輩「年方少,勿飲酒,飲酒醉,最為丑」,讓他從小養成好習慣。
在《大智度論》中,列出了三十二條飲酒可能造成的過失,我們一起來學習。
一,「心無節限」。掌控不了自己的行為;二,「財物虛竭」。很多喝酒的人最後窮困潦倒,不努力工作,最後就沒有立錐之地;三,「眾病之門」。喝酒傷肝,惹來一身病;四,「鬥諍之本」。喝醉了不理智,與人發生衝突;五,「裸露無恥」。裸露身體,沒有羞恥心;六,「傞舞罵咒,人所憎惡」。喝醉了手舞足蹈,罵鄰座的人,惹人討厭;七,「應所得物而不得」。該得到的福報得不到;八,「已所得物而散失」。常常遺失財物;九,「伏匿之事,盡向人說」。說朋友的隱私,可能多年的交情就斷了;十,「醉中多失,醒已慚愧、憂愁」。醉酒失態,醒來後感到非常慚愧。十一,「身力轉少」。身體素質愈來愈差;十二,「面色變換」。臉色愈來愈差;十三,「心智迷惑」。沒有理智;十四,「智慧蒙蔽」;十五,「不知敬父母」。忤逆父母;十六,「不知敬鬼神」。醉酒後胡言亂語,觸怒鬼神。十七,「不知畏人言」。不知敬畏聖人的教誨;十八,「不知畏王法」。不敬畏國法;十九,「朋黨酗虐」。一群損友胡鬧酗酒;二十,「疏遠賢善」。疏遠善良賢德的人。二十一,「無慚愧」。沒有慚愧心;二十二,「易暴怒」。脾氣大;二十三,「不守六情」。控制不好喜、怒、哀、樂、愛、惡這六種情緒;二十四,「縱色放逸」。放縱色欲,不懂節制;二十五,「貴重親屬及諸知識所共摒棄」。貴人、善知識,慢慢離我們而去;二十六,做事不小心,狂妄不避諱;二十七,「種種事業,廢不成辦」。事業都荒廢了;二十八,「犯名教罪」。觸犯聖教;二十九,「棄捨善法」。不願遵循善法;三十,「遠離涅槃」。遠離解脫之道,不會有成就;三十一,「種狂痴因緣」。種下了愚痴瘋狂的因;三十二,「身壞命終,墮於惡道」,不能善終。
從以上列舉的種種過失中,我們要有所醒悟,最好能不飲酒。教育中尤其強調防微杜漸,《學記》中說:「禁於未發之謂豫」,這是講預防法。讓孩子不貪財,懂得飲酒的害處,他才不會誤入人生的陷阱,一生受益。

好了,今天就和您分享到這裡,我們下期再會。

——整理自蔡老師《朱子治家格言》學習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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