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昌質詢】檢察官鼓勵律師男友加入詐團 桃檢連最基本的清查都沒做|2024-06-12 |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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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詢官員:法務部次長黃謀信、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

【檢察官鼓勵律師男友加入詐團 桃檢連最基本的清查都沒做】 2024-06-12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近日發生不肖律師參與詐團犯罪、監控車手、洗錢等違法情事,讓人難以接受,詎料,其中竟然還有法官涉入其中,協助不肖律師藏匿犯罪所得。就此,我要求法務部務必要嚴查嚴辦,絕不能縱容包庇。

本案更駭人聽聞的是,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鼓勵」律師男友加入詐團的律師團;東窗事發後,媒體卻報導桃檢認為該檢察官替其律師男友查詢檢察官書類系統並未影響到偵查或涉及妨害秘密,然而,這種托詞根本是嚴重放水,連法務部黃次長都承認行為不應該。桃檢應針對此進一步調查,不應草率行事。此外,個案偵辦上我一定尊重檢察官的職權,但,我也提醒,檢察官的實際作為要禁得起社會檢驗。

嚴肅的問題是,前述「鼓勵」律師男友打入詐團的檢察官,竟然承辦其男友擔任辯護人的被告的公訴案件,嚴重違反迴避的基本要求;更離譜的是,當起訴書要求針對累犯被告加重其刑,卻因該檢察官實際蒞庭時沒有指出證明方法,導致最後根本沒有依累犯加重其刑。

法務部次長坦承,我揭露的離譜情事,並未在先前桃檢移給檢審會進行評鑑的資料當中,清查該檢察官是否有承辦其律師男友的案件,不適應該是最基本的嗎?同樣,我也要求搞不清楚狀況的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應針對協助詐團藏匿犯罪所得的法官所承審的案件進行釐清。在整個社會都在對抗詐騙猖獗時,政府絕對不應展現縱容的消極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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