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昧因果」與「不落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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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燈會元》中記載:百丈禪師有一天上堂,下座後,各人都已散去,獨有一老人未離去。

百丈問他做什麼?他說:「我不是人,實是野狐精,迦葉佛時曾是這裡的住持,有個學人問我:『大修行人還落因果否?』我說:『不落因果。』

因此便墮野狐身五百世,無法脫身,請和尚慈悲開示。」

百丈說:「你來問我。」

那老人便道:「請問和尚,大修行人還落因果否?」

百丈答道:「不昧因果。」

那老人言下大悟,即禮謝道:「今承和尚代語,令我超脫狐身,乞和尚以亡僧禮送。」
這則公案中,野狐前世為修行人,因為以錯誤的知見回答「大修行人不落因果」而自誤誤人,墮五百世狐身。
百丈禪師則以自性智慧回答「不昧因果」而令野狐得度。

「一字之差,就能誤導眾生」,修行最重要的就是確立正知見。若知見偏邪錯誤,眾生聽到這句話會引起他的誤解,使他否定因果法,落入斷見,認為沒有因也沒有果。

殊不知種下三塗苦因,戕害法身慧命而不自知,可以說會「一盲引眾盲」。

因緣果報之說不只是佛學理論,更是十方三世絕對不變的真理。

例如佛陀身為證悟圓滿的聖者,尚於琉璃王滅釋迦族時頭痛三日,因為過去曾有一世為小兒身時,戲敲大魚頭而感此果報。

科學上的方法論、邏輯思惟,莫不奠基於種類繁雜的因果定律、因果法則。

生活在人際互動、資源的使用、活動或行為的進行,無一不受因果規律所形成的秩序影響。不論聖凡智愚,古今中外,因果是宇宙間的真理,能被觀察、理解、運用、建立。
野狐過去生為寺院住持時說「不落因果」,顯然是誤解了因果,也誤解了修行。

不落因果似意味著能超然於因果法則之外,不被支配,不受報也無庸承擔。但修行不是為求脫離因果法則,相反的,而是清楚的洞晰因果法則,承擔過去的善惡因所感得的現前果報,進而在當下因地上踏實努力,修正心念、行為,以作主明白的心於因中努力,起身口意自利利他,廣行菩薩道,朝圓滿佛果的目標努力。

凡夫不明因果或不重視因果,迷闇顛倒隨順習氣造作惡業,反受惡業因果的纏縛而輪迴三界;大修行人深明因果,承擔過去所造諸業的果報,心不起執著煩惱,並且在因地中不斷植下因,清楚明白「不昧因果」,而非脫離於因果法則之外的「不落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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